2016合肥庐江县国有企业招聘19人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6-12-02 17:25:0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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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16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县城投公司,下同)、庐江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县旅投公司,下同)均为县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庐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简称县担保公司,下同)为县政府国有全额出资的担保机构,为充实加强上述公司工作人员力量,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1、招聘计划:

  共19(其中县城投公司7名,县担保公司9名,县旅投公司3名,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2、招聘范围:

  县城投公司、县担保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庐江籍或夫妻一方户籍在我县、或在我县报到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县旅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1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现役军人;(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县旅投公司的考生还需提供报到证或户口簿(夫妻一方为我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负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考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即办理缴费手续。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用每人每科80(面试入围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报名时间:2016126日至1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05(庐城镇文昌路66)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如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5,则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时政等常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等,分值为10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时间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详见庐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6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县旅投公司按4:6)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同岗位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如因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直接进入面试的,则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及考察环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下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参照县属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县监察局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7312016(县人社局)

  0551-7388200(县城投公司)

  0551-7388107(县担保公司)

  13965698097(县旅投公司)

  监督电话:0565-7316236(县监察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庐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庐江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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