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州灵璧县扶贫办招聘20人公告

阅读次数:122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7-03-06 15:29:4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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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扶贫办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灵璧县扶贫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基本条件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3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强;

  ()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耐心细致,能胜任岗位工作;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聘用期间不得请长假。

  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现役军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合同制扶贫数据平台工作人员20(其中男16名,女4)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737日—3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灵璧县扶贫发展中心

  地址:县政务新区302

()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件进行认真审查,确认报考资格。

  ()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科目,总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

  ()面试内容

  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设置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携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各按50%确定。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考试工作由灵璧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灵璧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

  经公示无异议的,扶贫办与应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月工资1800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及考核成绩确定是否续聘。三年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可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39702

  纪律监督电话:0557-6039863

  灵璧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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