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芜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24-04-11 12:58:3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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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芜湖市2024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职位安排

1.4月13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

复审职位:

120001-120015;120031-130033;120037-120070;120106-120122;120135-120143;120150-120177;120206-120234;120254-120265;120273-120279;120289-120306;120329-120331

2.4月13日(星期六)下午13:00-16:00

复审职位:

120016-120030;130034-130036;120071-120105;120123-120134;120144-120149;120178-120205;120235-120253;120266-120272;120280-120288;120307-120328

请严格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二)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3楼)。

(三)对象

报考芜湖市职位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时,所有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根据职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笔试准考证(留存)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留存)等材料。

2.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办理资格复审。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借就读院校开具的证明原件(留存)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学校、学院、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除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4.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留存)。

5.招考职位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以及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

由我省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退役证明材料包括:入伍通知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留存,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或县级以上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原件(留存)。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安徽籍的认定: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7.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以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根据职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

以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报考的:需根据职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以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身份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报考的:需根据职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仅需留学生提供)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档案存放证明原件(留存)。

符合招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8.报考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原件(留存);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

9.报考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本人户口本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10.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人员,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以及本人的退伍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

11.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支部的证明材料原件(留存),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党时间、所在支部全称、奖惩等情况。

12.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五)资格复审缴费确认

1.人民警察非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体能测评每人55元),体能测评通过后,请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并关注本人资格复审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5月5日15: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缴纳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特殊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3.非人民警察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请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并关注本人资格复审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4月15日15: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六)注意事项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考生不得伪造、变更材料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二、人民警察职位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和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一)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取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情况进行评估,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测评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非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考生须体能测评,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体能测评费用后,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须知》。

本次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见附件2)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 米(男)/800米(女) 跑和纵跳摸高,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0米×4往返跑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 米(男)/800米(女)跑每人最多可测1次。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项目和规则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和《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科目测试规则》执行。

三、面试

(一)时间和面试职位

第一阶段:4月20日-22日,面试县级职位(不含公检法和行政执法类职位)和乡镇级职位。

第二阶段:5月12日-13日,面试市级职位、公检法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各职位面试报到时间等事项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

中共芜湖市委党校新校址(芜湖市政通路88号,城东新区市政务服务文化中心东侧、市民服务中心邮储银行对面)。

(三)网上打印通知书

第一阶段面试考生在4月18日12:00至22日17:30、第二阶段面试考生在5月10日12:00至14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四、其他

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芜湖先锋网和“芜湖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考生应保持电话通畅,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25

 

附件1:芜湖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x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芜湖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