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 公务员面试(加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9-11-11 09:59:32[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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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办字〔2019〕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省纪委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按照规定,执纪执法类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综合文字类职位面试(加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加试)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西609等房间)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职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两证须一致)、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的网上报名表,1寸及2寸彩色照片各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2.本人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选调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 本人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材料。

  

  5.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出具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证明。

  

  6.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7.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考生本人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含中组部编辑器格式电子版)。

  

  8.报考30002、30003、30004职位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附任职文件。少数基层单位未发任职文件的,应提供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有关干部人事事项的会议纪要。

  

  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请考生按照上述所列内容,提前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原件、复印件各1套有序整理。原则上考生应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说明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原因。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加试)

  

  (一)面  试

  

  1. 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职位考生。

  

  2. 面试时间:11月30日(周六)全天。

  

  3. 面试地点: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玉龙路与珠江路交口东北角)。

  

  4.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每个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依次面试。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由省委组织部负责选派。面试实行封闭管理,时间1天。

  

  5.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面试工作人员(监督员、计分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 相关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考点候考室,核对有关证件并进行抽签,接受封闭管理,时间1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加  试

  

  1. 加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综合文字类职位(30003、30004、30005职位)考生。

  

  2. 加试时间:12月1日(周日)上午8:30—11:30。

  

  3. 加试地点: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玉龙路与珠江路交口东北角)。

  

  4. 加试方式及内容:加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文稿写作。

  

  5. 成绩合成:加试满分100分,面试、加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面试合成成绩。

  

  6. 相关要求:加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加试)通知书、黑色水笔(或签字笔)等,于加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核对有关证件,抽签决定座位号。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按照规定,30001—30005职位各差额2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由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考生自行承担费用,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体检情况,由省纪委监委成立若干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纪委监委机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审核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家访等方式进行,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须进行延伸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省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安徽先锋网和安徽纪检监察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二)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面试(加试)、体检考察工作在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省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7169、62609516。

  

  监督电话:0551—62607183。

  

  附件:安徽省纪委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人选名单.xls

 

  

  安徽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