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省直及驻肥部队军转安置考试考核标准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20-03-07 14:26:0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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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安徽省直及驻肥部队军转安置考试考核标准

  安徽省直及驻肥部队根据《安徽省省直和驻肥部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制定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办法,供2014年安徽军转干部参考。

  一、安徽省直军转安置方式及对象

  1、指令性计划。对功臣模范转业干部实行指令分配。对符合指令分配条件的人员,由部队按规定条件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研定,直接指令性分配到党政机关工作。

  2、双向选择。对师职转业干部继续采取指令性办法进行安置。对正副团级、文职正副处级、技术9级以上转业干部,采取直接参加双向选择落实单位的办法进行安置。

  3、考试考核对营职以下、文职科级以下、技术10级以下转业干部要求进党政机关的,实行考试、考核。

  二、安徽省军转安置考试考核规定

  1、组织领导。考试、考核工作在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军转办会同省军区、武警、公安现役转业办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命题、阅卷等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2、考试、考核对象。列入当年转业计划,意愿要求进入省直党政机关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营职以下、文职科级以下、技术10级以下转业干部。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符合进省直单位政策性安置条件。

  3、考试有关事项。考试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参加考试、公布考试结果等四个阶段。发布《公告》,公布考试报名办法、《考试大纲》及考试时间。报名工作由省军区、武警和公安现役转业办负责。考前给转业干部不少于20天的复习时间。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一张试卷闭卷笔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内容范围:考试内容结合转业干部的特点,一般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基础知识、法律基础常识、公务员制度和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省情、时政、军队共同条令、写作等。具体内容范围及考试题型由当年《考试大纲》明确。

  4、考核有关事项。考核工作由省军转办会省军区、武警和公安现役转业办负责。考核根据转业干部的档案,按照转业干部的职级、立功受奖等要素量化计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计分情况须经经办人签字、转业干部本人认可、部队转业办负责人审签、省军转办确认。考核分由职务分、奖励分、处分减分三部分组成。

  (1)职务分计分标准:正营职和副营职干部分别计70分和65分(文职正科级和副科级、技术10级和11级参照此标准计分)。正连职和副连职分别计60分和55分(文职二级和一级科员、技术12级和13级参照此标准计分)。排职计50分(文职办事员和技术14级参照此标准计分)。任实职满最低年限的加1分,以后每满一年增加05分。

  以上计分截止时间按照转业干部档案接收审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附加分计分标准:

  ①在部队服役期间立二等功的首次计10分,此后每次加5分,最高不超过计20分;立三等功的首次计5分,此后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上一等功首次分值。战时三等功按平时二等功计分。因同一原因多次立功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任主官满一年以上的,所在单位立集体功的按个人记功档次计分,其他集体立功的不计分。

  ②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计3分,满10年的计5分、以后每满一年加1分。既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又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不在同一时间段的,可以单项或混合累计计分。

  ③参战(维和)满一年的计10分,一年以下的计5分。(3)处分减分计算标准:

  受党内撤销职务以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减15分。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的,分别减5分、10分;受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分别减3分、5分。因同一原因分别受到党纪和军纪处分的,以党纪处分减分。减分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处分档次分数。

  5、严肃工作纪律。为体现考试、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坚持考试、考核的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全过程监督,确保考试、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受党内撤销职务以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列入参加考试。凡在档案中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被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转业干部要求进入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安置的,不参加考试考核。

  6、积分划线。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量化计分两部分,考试、考核成绩各占50%,合并计算为该转业干部的所得总分。根据党政机关的接收计划,对报名参加考试、考核的转业干部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分数线,确定参加省直机关双向选择的人选。

  7、双向选择。

  (1)、公布当年度省直单位转业干部接收安置计划、转业干部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长、职务、立功受奖、处分等基本情况)和考试考核成绩积分。

  (2)、举办双向选择洽谈会。

  ①省军转办会省军区、武警、公安现役转业办举办省直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双向选择洽谈会,为转业干部和用人单位提供双向沟通与选择的平台。省军转办现场明确双向选择有关事项,并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

  ②双向选择洽谈会分两轮进行,每轮半天时间。

  ③各用人单位主管领导和人事处长参加,按指定时间进入各自的台位。

  ④符合进省直单位安置条件的转业干部凭入场券并携带个人自荐材料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入场。

  (3)、进行二轮双向选择。在计划指标范围内,由省直用人单位与符合相应条件的转业干部进行双向选择。转业干部填报《双向选择自荐表》,一次每人只准填写一个意向单位。单位收到《双向选择自荐表》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人选。

  根据安置计划指标空缺情况,采取上述同样办法,对第一轮双向选择未落实单位的转业干部,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落实的人选,由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按照考试、考核分数依次进行保底安置。

  8、保底安置。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落实单位的转业干部和没有完成分配计划任务(包括没有完成团职干部接收任务)的单位,根据安置计划情况和转业干部本人的条件,由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进行保底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或拒派,确保每一名转业干部工作单位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