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新论:应对“大烤”,要智慧也要良心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安徽公考网发布时间:2016-03-25 23:10:2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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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全国多地不断出现极端高温天气,近1/3的国土进入“烧烤”模式。“大烤”之下,仍然有一些人必须坚持露天作业。交警、建筑工人、公共设施抢修工、环卫工等,这些群体的工作维持着社会的正常运营与发展。借着高温天气,城市管理者和普通市民不妨思考,怎样给他们创造一个更方便更人性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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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一位务工者当街晕倒,上海一位民工高温作业时重症中暑不治身亡……这提醒人们,高温工作者保护措施远远不够。事实上,高温劳动在制度设计层面就存在盲区。翻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一条明确的关于极端高温天气情况下如何处置相关劳动问题的法律条文。目前只有去年6月国家几部门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算是给“劳动三法”在高温劳动问题的漏洞打了“补丁”。该办法对诸如必须支付高温补贴,超过40摄氏度停止户外作业以及高温户外作业不得超过6小时等等,做了相应的规定。


  由于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许多高温劳动者的权益往往只能依靠行政执行和监管。在许多用人单位,特别是农民工聚集的建筑行业,甚至每天10元的高温津贴也很难覆盖。监管稍有放松,相关规定在许多用人单位那里就会变成“橡皮泥”。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岂敢就高温劳动维权与雇主“较真”?严格维护高温劳动者的权益,完善高温劳动法律,都是政府部门分内之事,不能因为这个问题的季节性和区域性听之任之。


  超高温也在“烤”问着国人的素质。天热是“天灾”,因低素质而产生的无谓劳动却是“人祸”。走在街头,经常可见高档车中随意丢出垃圾;大型比赛或演出后,环卫工人会清理出数以吨级的垃圾。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看起来是“不拘小节”,间接上却造成了城市管理和运营的额外成本。如果行人和司机都遵守交通规则,就可以减少交警和协管员在烈日下指挥和疏导交通的时间;如果你我都不随意丢弃垃圾,环卫工人也用不着冒烈日盯着马路捡拾垃圾;如果各类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施工中少一点野蛮作业,公共设施设备得到精心养护的话,发生故障的几率将大为减少,维修工就没必要没日没夜疲于奔命……对于“人祸”制造者,不能仅仅依靠说服教育,很多规矩都是重罚出来的。城市运营是一种动态的平衡,这里造成的破坏,总要在那里付出成本来弥补。因此,对不文明行为运用经济、社区服务,甚至法律手段进行惩罚,反而是从源头节省治理成本之举。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为了减少他人在超高温下那些本可以避免的劳动作业,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城市管理者,都应该多点“良心”,多点“智慧”。这个炎热的夏天,是对城市完善社会管理的考验,也是让我们自己提升素质的机会。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